西安经适房申请条件
西安市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户籍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西安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的非农业户口。
收入要求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1515元。
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1667元。
单身人员:人均月收入1818元。
住房面积要求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即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大于17平方米。
房产要求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无房屋赠与及转让行为(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无商铺或办公用房。
婚姻状况要求
申请人离异且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3年。
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单身应在25周岁以上。
其他要求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价值超过15万元的非营运车辆的,不得申请经济适用房。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或参股的,注册资金超过15万元的,不得申请经济适用房。
在校学生及现役军人不能作为申请人。
这些条件需同时满足,申请人方可申请西安市的经济适用房。建议申请人在准备申请前仔细核对各项条件,并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