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勘查剖面测绘标准

地质勘查剖面测绘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实测剖面线的方位

实测剖面线的方位应基本上垂直于地层或主要构造线走向,一般情况下两者之间夹角不宜小于60°。

剖面线位置选择

剖面线通过的具体位置应满足目的任务要求,注意基岩露头的连续性是否良好。当露头不连续时,应布置一些短剖面加以拼接,但要注意层位拼接的准确性。当剖面线上有浮土掩盖,且在两侧一定范围内无明显标志层比照,难以用短剖面拼接时,特别是当岩性变化情况、产状或接触关系等重要内容被掩盖时,应使用槽、井探工程予以揭露。

比例尺选择

实测剖面比例尺应根据标准要求及实测对象的具体情况而定,以能充分反映其最小地层单位或岩石单位为原则。常用比例尺为1:500~1:5000。在剖面图上小于1mm,但具有特殊意义的单层(例如标志层、化石层、含矿层、岩脉等),可适当放大表示,但应在记录中注明其实际厚度。

岩性描述与标本采集

实测剖面时,必须逐层进行岩性描述,系统采集代表性的标本、薄片、岩石光谱样品等。对沉积地层应认真地逐层寻找和采集化石(或微体古生物鉴定标本),根据调查任务需要,采集化学分析样品和同位素年龄测定样品等。

剖面数量

实测剖面的数量,应根据调查区内的岩相建造的复杂程度、厚度及其变化情况、围岩与矿化的相关程度以及前人研究程度等因素来考虑确定,一般各地层单位及不同相带,至少应有1~2条代表性的实测剖面控制。

精度要求

在1:50,000区域地质(矿产)调查中,规定地质剖面测制的比例尺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