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加计抵扣

餐饮服务业的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主要适用于 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具体政策内容如下:

政策适用范围

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的纳税人,其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时,可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抵减比例

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在2022年12月31日前,纳税人可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或15%抵减应纳税额。

政策执行时间

该政策自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有效,对于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适用。

会计处理

在计算当期可抵扣进项加计抵减额时,企业应将可抵扣进项税额乘以10%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减进项加计额”科目。

当期发生不可抵减进项税额期末转出进项时,应相应减少待抵减进项加计额。

在实际抵扣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加计抵减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减进项加计额”科目。

建议

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充分利用这一优惠政策,通过合理规划和使用进项税额,降低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企业应确保销售额占比的计算准确无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