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联合会职责

餐饮业联合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镇党委决策决议,维护餐饮行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餐饮行业工会组织与餐饮企业主合作共事、共谋企业发展,服务于经济建设。

指导和督促区域内餐饮企业建立工会组织,召开区域职代会,与企业签定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合同,指导基层工会帮助职工与企业签定个人劳动合同,参与劳动安全卫生检查,建立职工维权机制,督促企业搞好厂务公开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开展互助、互济活动,关心职工生活,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搞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通过有效形式,凝聚人心,促进企业发展。

教育职工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组织职工学知识、学业务、学技能,提高自身素质;支持企业合法经营,积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

参与企业涉及职工权益的措施和制度的制定,并监督和协助企业组织实施。同时协助调解处理区域内劳资纠纷。

制定工会联合会计划,指导、组织、协调好基层工会工作。

组织会员对发展市餐饮事业的方针、政策、规划、措施等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挖掘整理传统烹饪技艺和传统特色菜,引进推广先进操作技术,不断创新发展特色菜、糕点。

搜集整理特色菜烹饪历史和烹饪技术资料,开展烹饪理论研究,探索烹饪科学。

开展烹饪学术、研究,举办技术讲座和培训,提高会员和烹饪工作者的技艺水平和理论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