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机构餐饮业税收
连锁机构餐饮业的税收涉及多个环节和税种,具体如下:
增值税
税率:一般纳税人提供餐饮服务适用6%的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
增值税减免政策:
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超过部分按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税率:一般企业所得税率为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税率为20%,国家鼓励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实现,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属于“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需缴纳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员工工资薪金所得需按适用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