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餐饮新政策解读
济宁市针对餐饮行业出台了一系列新政策,旨在促进餐饮业的健康发展,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并保障公众健康。以下是政策的详细解读:
油烟治理
政策内容:济宁市发布了《关于开展全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市、县、街(镇)三级管理工作机制,落实专项奖补政策,对城市、县城建成区范围内所有油烟排放不达标的餐饮服务场所和单位食堂进行治理。同时,每个县(市、区)可选取一个中心镇作为试点。
具体措施:包括全面取缔非法占用道路、公共场所的露天烧烤摊点,推广使用无烟烧烤炉具,整治店外经营和占道经营行为,确保油烟达标排放。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服务业经营门店、场所、单位食堂限期安装并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门店在开工前必须先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经营前必须安装符合标准的油烟净化设施。
疫情支持政策
减税降费:2020年1月1日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对提供旅游娱乐、餐饮住宿等生活服务的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援企稳岗:自2020年2月起,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降低成本:对企业从事经营活动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实行“欠费不停供”的缓缴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缓缴的各项费用。对参与国家和省组织调运任务的流通企业,按省内调运30%、跨省调运50%的比例给予物流费用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公共活动管理
政策内容: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元旦、春节期间尽量不举办大规模聚集性活动,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扫码、查验通行、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后进入就餐场所,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校园食品安全
政策内容:济宁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发《关于建立济宁市校园食品安全全链条社会监督机制的意见》,要求重点围绕规范食堂经营、严格执行大宗食品统一采购、强化信息公示公开、严格落实集中用餐配餐制度等方面跟进采取措施,加强源头治理,强化社会监督。
具体措施:包括常态化开展“直击后厨”“你点我检”活动,鼓励利用“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推动社会共治,探索“家长优先”监督模式。将监督结果纳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管理、食堂委托经营商、大宗食材配送单位等领域评价,促进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