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包房员工提成

餐饮包房员工的提成方案可以根据不同的餐厅类型、经营状况和员工职责来制定。以下是一个综合性的提成方案示例,适用于餐饮包房员工:

基本任务与底薪

营销员的基本任务分为4万元、6万元、8万元和10万元以上,对应的基本工资为1500元、1800元、2200元和2500元。新入职员工和业绩低于2万元的员工只发底薪1000元。

管理岗位的底薪为1200元。

业绩提成

餐饮提成的基准为营业额的9.1折以上,提成为3%;8.8折至9折之间,提成为2%;8.7折以下无提成。

会所提成为4%。

宴席提成前3桌算业绩,后面每桌5元。

额外奖励

营销员每月需新增2个有效协议单位(指在酒店内消费2次以上或单次消费超过3000元),完成奖励50元,每多增加1个有效单位奖励30元,未完成则每少1个罚30元。

通过电话提前预订消费的,可以享受额外的提成奖励。

回款与处罚

计算周期为2个月,即当月必须收回前2个月营销员业绩的85%,回款周期不超过3个月,总挂账金额不能超过5万。三项全部达标奖励200元,未达标每项罚100元。

其他提成

服务员提成根据所盯台总营业收入的1%进行提成(折后价),提成收入的80%兑付给盯台服务人员,20%兑付给传菜员、吧员、收银、保洁员和洗碗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