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员能开餐饮吗

关于事业编人员是否能开餐饮的问题,有以下几点规定:

在编人员不允许经商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六项,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会受到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撤职甚至开除的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五条也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也不能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非在编人员可能允许开店

对于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一般可以开店,但不能违反国家相关规定。

具体情况需咨询当地人事管理部门

事业编制人员一般不允许开店或办企业,但可以做小规模生意,需遵守相关规定。具体情况最好咨询当地人事管理部门。

综上所述, 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是不允许开餐饮店的,无论是从事营利性活动还是兼职工作,都违反了相关规定。对于非在编人员,虽然一般可以开店,但也需要遵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因此,建议事业编人员如果想要从事餐饮业务,应当先了解并遵守当地的相关规定,避免违规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