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餐饮开业规定
黑龙江餐饮开业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要求
从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或核准证。
提供入网餐饮服务的,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
通过互联网销售食用农产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备案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在黑龙江省设立的子公司、分公司和代理商等分支机构,应当在设立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小餐饮的核准制
对食品小经营店(含小餐饮、小超市等)实施核准制。
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的小餐饮可以申请《黑龙江小经营店核准证》,允许取得核准证的小餐饮可以依法开展线上线下经营活动。
饮食业卫生要求
饮食业的室内布局应当符合工艺流程卫生要求,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并做到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