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餐饮退费条件
幼儿园餐饮退费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点:
请假条件
幼儿因病或因事连续请假一个月以上者,需要向班主任提交请假条,由班主任转交财务,伙食费方可办理退费。
当月全部缺勤时,退还当月全部保教费,但需收取200元学位费。
缺勤退费
幼儿连续缺勤5天以上(不含节假日)应退伙食费,伙食费按连续缺勤天数计算,每天约8元(如继续在本园上学可在下月顺延)。
未履行请假手续者不予退费。
特殊日期退费
星期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不退费。
其他费用
代办效劳性收费按实际发生结算,如有余额予以退还。
其他规定
餐费通常按天计算,整月收取。
如果幼儿不能在园用餐,按缺勤天数计算,费用大约为每天10元。
杂费多退少补,按实际花销退费。
全托幼儿不予退费。
幼儿园一年只允许休园两个月,超出时间不收取费用。
儿童伙食费应当独立核算,每月结算。
连续请假2天以上的,幼儿园应按N-1天结算退还伙食费。
每学期末(转园、退园儿童离园时),幼儿园应将儿童伙食费结余部分全部退还给家长。
以上信息结合了不同时间点的规定,请以最新的规定或直接咨询幼儿园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