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评残流程

杭州市的评残流程如下:

申请

申请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4张2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和医院相关病历证明到镇(街道)进行申请。

无工作单位的伤残人员应向户口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有工作单位的伤残人员则应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

街道初审

镇(街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标准》对申请人进行初审,对不符合评残标准者,告知原因终止办理。

对符合评残标准者,如实填写《残疾人基础信息采集卡》、《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并在表格相应处贴好照片,加盖残联公章。同时申请人留下联系电话,等区县残联决定具体的评残日期后,由专职委员及时通知申请人参加评残。

排队评定

申请人接到评残通知后,持填写好的《残疾人基础信息采集卡》、《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和医院相关病历证明到区县残联按残疾类别排队,等候相应的医生对残疾等级进行医学评定。

医学评定

评残医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标准》对申请人进行残疾等级评定,对达到《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的残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上做好相关记录,对不符合标准者,予以退回。

信息录入

区县残联根据医生的残疾评定结果进行初审汇总,并将评定表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基础信息数据库。

对残疾评定结果符合残疾标准者,按照残疾评定结果填写打印残疾人证相关信息,在填发机关栏加盖填发机关公章,并报市残联审核批准。对于不符合残疾标准或其他不符合规定者,予以退回,不予批准。

终审

市级残联根据残疾标准和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对区县残联的初审意见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市级残联将残疾人证发给申请人,并在本网站上公示。

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