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资质巡查

测绘资质巡查的比例要求如下:

市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测绘单位的测绘资质巡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年巡查比例不得少于本行政区域内现有各等级测绘单位数量的50%。

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测绘资质巡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年巡查比例不少于本行政区域内各等级测绘资质单位总数的5%。

县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全县测绘资质巡查,包括全县测绘企业的资质信息、许可信息,一般检查事项包括现场抽查和书面检查,抽查比例为本行政区域内全部资质单位的50%,1次/年。

综上所述,市级和县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对测绘单位的巡查比例应达到50%,而省级为5%。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测绘单位的资质合规性和测绘成果的质量与保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