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办学许可证要求

武汉市办理办学许可证的要求如下:

资金要求

申请办学许可证办理的机构须提交一定注册资本的报告,即流动资金和固定资产的总和,且流动资金须打进验资户,直到办学许可证申请下来后才可使用。

流动资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武汉青少年培训类的资金不低于30万。

场所要求

办学场所的建筑总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面积不少于办学场所建筑总面积的三分之二。

租赁办学场所的,租赁期不少于3年。

办学场所应当符合规划、消防、卫生、房屋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人员要求

校长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有5年以上的教育管理经验。

有2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专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和3名以上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专职教师。

其他要求

申请人应当是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