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落户怎么申请

青岛的落户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购房落户

条件:在市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并实际居住的外来人员,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以一次性迁入购房所在地落户。

所需材料

居民身份证

居民户口簿

不动产权证或房屋转让合同及发票

随迁人员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收养子女落户

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等条件。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如丧失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可以被收养。

所需材料

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

收养登记证

被收养人的出生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三投靠落户

夫妻投靠:不受婚龄、年龄限制,一方具有本市户口,其配偶可办理落户。

父母投靠子女: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

子女投靠父母:父母一方户口在本市,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办理落户,但不包括结婚后离婚和丧偶的子女。

稳定居住落户(租房)

条件:在本市城镇租赁房屋居住并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和居住登记的人员,可以申请本人及其近亲属在城镇其他近亲属家庭户或者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

所需材料

居民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和居住登记凭证

落户近亲属家庭户的还需提供近亲属的居民户口簿、户主居民身份证及落户地的合法产权房屋证件、签字捺印同意迁入落户的声明

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合法产权房屋尚未办理权属证明的,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社区集体户落户,待房产证办好即可迁移至房产地址上。

外地人办理青岛户口需要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以及符合当地落户政策的证明材料,开具准迁证后到拟迁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管理机构办理。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落户方式,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