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关门工资结算方式

餐饮店在关门时,员工的工资结算应遵循以下制度:

劳动合同约定

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员工的工资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来计算。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

若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员工应获得的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若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因工受伤工资

因工受伤的员工,其工资可以按照职工在受伤前的工资待遇来计算。

破产清算时的工资支付

餐厅若破产清算,其财产在支付破产费用后,会优先支付员工工资。具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员工工资在破产财产清偿顺序中排在前列。

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员工因餐厅关闭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疫情期间工资支付

在疫情期间,若员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确保员工的基本生活需要。

协商与仲裁

员工可与餐厅协商要求结清工资及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协商不成,员工可以申请仲裁。

综上所述,餐饮店关门时,员工的工资结算应首先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若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则需按各省规定发放生活费,或按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在破产清算情况下,员工工资优先受偿。此外,员工还有权获得经济补偿,具体金额根据其工作年限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