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免征增值税截止时间
餐饮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截止时间是 2021年3月31日。具体依据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对纳税人提供的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进一步明确了上述政策的执行期限。
因此,从2021年4月1日起,餐饮业不再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