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测绘职责
海事测绘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港口航道测绘
负责江苏、上海、浙江、福建三省一市沿海水域港口、航道测绘以及应急测绘工作。
完成民用海图的新版测量或改版复测工作,确保海图的准确性、现势性,为船舶安全航行提供基础资料。
通航水域测量
对通航水域进行测绘,包括通航河道的水下、水上地形与地物和两岸范围内的地物标志测量、水流观测、地磁偏差测量、航行障碍物及限航物的测量,以及资料整理和航道图绘制等工作。
航海保障信息监测与分析
监测、采集、分析、整理通航水域的水深、水文等航海保障信息。
海事测绘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
建设、运行和维护海事测绘基础控制网、水文观测网。
技术审查与技术支持
参与海事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相关的技术审查、技术支持、服务保障等工作。
海洋资源勘探与环境监测
进行海洋地形勘察、海底地质与地球物理测量、海洋环境测量、海洋资源勘探和环境监测等,发现海洋资源及环境污染源,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保护。
海底管线与水下航标
对海底管线、水下航标、沉船航道等进行勘测和设计,以及沉船的打捞和排除等工作。
组织与管理
管理沿海航标无线电导航和水上安全通信,组织、协调和指导水上搜寻救助工作。
国际合作与法规履行
组织实施国际海事条约,履行“船旗国”及“港口国”监督管理义务,依法维护国家主权。
发展规划与计划编制
组织编制全国海事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有关计划。
这些职责涵盖了从基础测绘到高级航海保障,从资源勘探到环境保护,再到国际合作与法规履行等多个方面,确保海洋活动的安全、高效和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