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资质虚假材料处罚
对于测绘资质虚假材料的处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和相应的处理方式:
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
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依据相关规定,申请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测绘资质,将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并给予警告。
纳入信用记录并公示:将此类行为纳入测绘单位信用记录,并在信用管理平台中予以公示。
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在1年内,该单位将不予受理其测绘资质申请。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测绘资质证书
不予受理:若该单位在三年内再次申请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将不予受理。
吊销资质证书与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五十五条,以欺骗手段取得测绘资质证书从事测绘活动的,吊销测绘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和测绘成果,并处测绘约定报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测绘活动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测绘成果。
罚款:并处测绘约定报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时的刑事责任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故意提供虚假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等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