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资质虚假材料处罚

对于测绘资质虚假材料的处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和相应的处理方式:

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

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依据相关规定,申请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测绘资质,将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并给予警告。

纳入信用记录并公示:将此类行为纳入测绘单位信用记录,并在信用管理平台中予以公示。

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在1年内,该单位将不予受理其测绘资质申请。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测绘资质证书

不予受理:若该单位在三年内再次申请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将不予受理。

吊销资质证书与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五十五条,以欺骗手段取得测绘资质证书从事测绘活动的,吊销测绘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和测绘成果,并处测绘约定报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测绘活动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测绘成果。

罚款:并处测绘约定报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时的刑事责任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故意提供虚假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等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