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餐饮业政府补贴多少
太原餐饮业的政府补贴标准如下:
社区食堂等级评定补贴
社区食堂运营满一年后,根据评估等级A、AA、AAA分别给予3万元/年、6万元/年、9万元/年的等级评定补贴。
补贴资金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按5∶5比例承担。
示范性社区食堂奖励
市民政局每年组织一次综合评比,依据评比结果,对示范性社区食堂给予奖励。
特殊困难人群就餐补贴
本市户籍的困难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自愿向居住地所在社区申请就餐补贴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2元。
补贴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
连锁零售企业新店或服务扩展奖励
每新增1家门店,奖励5万元。
在县域每新拓展1家门店,奖励7万元。
上年度新建或改建物流配送中心、鲜食工厂,增加快捷早餐、即食、鲜食、果蔬、半成品等,按投资规模的10%补贴,上限不超过1000万元。
这些措施旨在促进餐饮业的高质量发展,提升社区食堂的服务水平,并支持连锁零售企业的扩展和创新。建议相关企业和个人根据具体政策要求,积极申请相应的补贴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