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违规复工
在疫情防控期间,餐饮违规复工的情况时有发生,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
未经备案审批私自复工
例如,威海于氏胖子龙虾餐饮有限公司未经备案审批,私自加工食品并通过网络订餐的形式对外销售,违反了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和《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未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防控措施
漯河市两家餐饮单位复业后,未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漯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存在提供店内聚餐、疫情防控不力等现象,被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
违规提供堂食服务
例如,海盐县一家麻辣烫店在未严格落实复工备案要求的情况下,提供堂食服务,被执法人员叫停并处以硬隔离措施。
未遵守复工复业相关政策
某些餐饮单位未收到复工通知,私自营业,违反了相关部门的规定。
存在其他违法行为
例如,伦教市监分局在排查中发现一家食品经营企业存在无证照经营、未经审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并进行了立案处理。
建议
加强监管力度:相关部门应加大对餐饮单位的监管力度,确保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