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设计主要特征

景观设计的主要特征包括以下几点:

综合性:

景观设计是将城市、广场、街道、园林、建筑物、壁画、广告、公共设施等看作一个多层次、多元化的有机综合体。设计过程中需要兼顾整体环境,并在人造环境空间基础上进行二次创造,涉及人文科学、艺术学、社会学、视觉心理学、民俗学、材料学等多个学科。

开放性:

景观艺术设计作为建筑外部视觉空间,应当是开放型的、公开的,有公众参与批评认同的公共性空间场所。这些场所如城市广场和绿地,为人们提供共享的外部空间,促进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体现人的社会属性和自身价值。

民众性:

特定区域的文化直接影响城市景观的建设,优秀的城市景观也会影响民众的行为和心理。民众对环境的反应体现出他们对环境的解释、感觉、信念与判断。

独特性:

城市环境空间因自然、区域及不同时代、社会等因素的影响,表现出复杂多变的空间形态。景观设计应体现这些独特性,以历史遗存给人以自然、亲切、丰富而不刻意的印象。

延续性:

城市是历史的延续,具有“历时性”和“共时性”。景观设计应考虑历史的过程和先后顺序,保留历史遗存,并折射出时代特征的精神风貌。

多要素综合:

现代景观设计特点包括自然与人文诸多元素的综合刺激,如物理元素(空气、山川、自然风景等)和构景材料的机理和质地,以及社会风情、民俗、伦理观念和宗教意识等环境人文成分。

时空多维性:

空间具有广延与无限性,结合季相、时相、位相和人的心理运动形成的时间轴,构成多维度的时空存在。

多主体评价:

评价者包括设计者、经营者和公众,评价涉及社会、经济、环境等多个方面。

使用者需求适应:

设计需考虑不同使用者的阶层、文化素质和年龄结构等差异,满足多种需求。

主题化与情境化:

旅游项目的景观设计应服务于项目的“主题”定位,形成独特吸引力,并通过情境化设计让景观成为体验过程中的道具和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