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观设计的审美创意

旅游景观设计中的审美涉及多个方面,包括自然美和人工美,以及它们在具体设计中的应用。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自然美

概念:自然美是指大自然中的自然物或景观在不同条件下呈现出的美,包括形象美、色彩美、动态美和朦胧美。

体现形式

形象美:如泰山的雄伟。

色彩美:如飞瀑流泉的色彩斑斓。

动态美:如泰山日出的壮观景象。

朦胧美:如晨雾中的景色。

人工美

概念:人工美是指能够吸引人们旅游活动、反映古今人类创造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事物所呈现出的审美状态。

体现形式

古典园林:包括山水、花木、建筑等要素组合而成的综合艺术品,强调序列组合、空间安排、比例尺度、造型式样、色彩装饰等方面。

古建筑:如城池、宫殿、陵墓、寺院、楼阁、桥、塔、民居等,其形式美主要表现在这些建筑的美学特征上。

人造景物:如亭台楼阁、桥梁、寺庙等,与自然景物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构成绚丽多姿的风景美。

审美特征

形象性原则:使形象具有具体性、生动性和可感性,从而具有丰富深刻的文化价值和审美价值。

悦情性原则:按照美的规律使形象具有“美”的本质属性,能激起人们的高尚情感愉悦。

可持续发展原则:确保美的景观形象满足当代人需求的同时,不危及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发展。

设计原则

从平淡中体现美感:通过简单的设计发挥到极致,给设计师足够的想象空间来思考景观效果,从而表现出整体美感。

靠水体转化自然:利用山水实现景观设计的美感,包括静态美、动态美、声效应和光效应等。

升华意境,弘扬文化:追求意境,通过设计改善环境,使人们拥有良好的生活环境,这是我国美学的核心。

实现生态美:遵循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确保生态系统内物质循环和流通,实现节省内部空间的效果。

旅游景观设计中的审美不仅要考虑自然景观的美感,还要注重人工景观的设计,使其与自然景观和谐统一,同时遵循一定的设计原则,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和突出文化的设计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