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测绘职称评审

2017年测绘职称评定工作主要依据《国家测绘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国测人字〔2007〕32号)和各省的具体实施细则进行。以下是一些关键要求和程序:

评审对象

主要针对在职在岗的测绘地理信息专业技术人员。

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根据专业技术岗位和考核结果推荐。

申报要求

申报人需为测绘地理信息及相关专业毕业,符合相应的申报条件。

测绘地理信息相关专业人员只能申报中级以下(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任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限需在原要求上增加3年。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需先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再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课程成绩单、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助理工程师以来参与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情况等。

评审时间安排

2017年度全省地勘土管测绘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在下半年进行,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评审工作于2017年12月底结束。

报送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规范,书写清晰,单位及联系方式齐全,装订成册。

具体报送材料可能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工作证明、项目经验、学术成果、推荐信等。

评审条件

初级职称:本科毕业满一年或专科毕业满三年。

中级职称:本科毕业满五年或专科毕业满七年。

高级职称:本科毕业满十一年或本科毕业满五年且中级持证满五年。

其他相关事项

持有相关的技术资格证书(如测绘员资格证书或高级测绘员资格证书)也是申请测绘工程师职称的条件之一。

各省对评审条件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具体参考当地的相关政策和文件。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评审要求和程序可能因地区和单位而异。建议联系当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评审机构获取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