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测绘部门负责

土地测绘部门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起草测绘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拟定测绘事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国或特定区域的基础测绘规划,以及测绘行业管理政策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组织和管理工作包括基础测绘、国界线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全国性或重大测绘项目。同时,建立健全和管理国家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

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包括编制全市基础测绘地理信息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并管理基础测绘、行政区划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管理测绘市场,负责测绘单位资质审核、测绘产品质量监督和管理,以及管理测绘成果和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负责建设用地勘测定界的测绘、各项地籍测绘工作,包括土地收购、土地供应、土地发证、矿山发证及矿山年检年审等事项的测量及资料组织工作,以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测绘工作和城镇建设用地竣工测量验收。

规范测绘市场秩序,承担规范测绘市场秩序的责任,包括测绘单位资质审核和测绘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负责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的初审,以及测绘成果的保密工作落实和泄密责任追究。

参与编制全省基础测绘、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的年度计划,承担全省性测绘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全局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生产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制度,承担测绘专项经费管理,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内部审计、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承办基本建设和测绘地理信息统计工作。

负责全县测绘行业管理,建立全县测绘数据数据库基准,加强测绘市场监管,负责土地征用、征收、出让、转让、租赁、土地登记、抵押、交换、继承等的测量和平面图绘制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土地争议。

负责土地确权相关的测量工作,确保测量的科学性和合法性,一般由国土部门的测绘队进行测量。

负责全省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包括制定和执行测绘工作的政策和标准,指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