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测绘验收流程

勘察测绘的验收过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过程检查

测绘单位对测绘成果质量实行过程检查和最终检查。

过程检查由测绘单位的中队(室、车间)检查人员承担。

测绘成果最终检查由测绘单位的质量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验收准备

验收工作由测绘项目的委托单位组织实施,或由该单位委托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验收。

验收工作应在测绘成果最终检查合格后进行。

检查内容

测量设备检查:检查使用的测量设备是否被正确校准和调整,仪器设备的精确度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原始数据检查:检查原始数据的记录是否详细、准确,数据的来源是否合法。

测区检查:检查测区的地形、地物特征是否完备、准确,并且与实际情况相符。

计算与处理检查:对测量结果进行计算和处理,检查数据的精度、可靠性和完整性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产品制图检查:对测绘产品的制图工作进行评估,检测图件格式、比例、符号、标注、色彩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质量鉴定与验收

检查测绘成果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并进行质量鉴定和验收。

验收结果可以分为合格、不合格和补救措施等。

记录与报告

验收过程中应记录问题及问题处理记录和质量统计记录,记录不能随意更改、增删,内容填写应完整、及时、规范、清晰,应有检验人员和校核人员的签名。

要编写检查验收报告,并随成果一起归档。

问题处理与复查

当检查验收中发现问题时,受检部门要对问题进行处理,然后进行复查。

经检查验收判为不合格的批,要将检验批全部退回各组,令其重新检查和处理,然后再次申请检查与验收。

分歧裁定

检查、验收人员与被检查单位在质量问题处理上有分歧时,属检查过程中的,由测绘单位的总工程师裁定;属验收过程中的,由测绘单位上级质量管理机构裁定。

委托验收中产生的分歧,应当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管理机构裁定。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勘察测绘成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满足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