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设计的三个空间特点
景观设计具有以下三个空间特点:
开放性:
景观空间应是一个开放型的、公开的、由公众参与和认同的公共性空间。例如,城市广场不仅是一个供人们交流、休息的场所,还具有贸易、运动、交通、停车等多种功能。开放性空间如广场和绿地,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共享的外部空间,促进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体现人的社会属性,并展示个人存在的价值。
动态性:
景观空间应具有动态性,能够激活或丰富人们对景观的体验。植物随季节和时间的变化带来不同的景观效果,如春花、夏荫、秋叶、冬实,形成丰富的季相景观和年相景观。此外,一天中不同时间段的光影变化也增加了空间的变化性。
综合性:
景观艺术设计是将城市、广场、街道、园林、建筑物、壁画、广告、公共设施等看作一个多层次、多元化的有机综合体。设计过程中需要兼顾整体环境,并在人造环境空间基础上进行二次创造。这涉及到人文科学、艺术学、社会学、视觉心理学、民俗学、材料学等多个学科,并纳入总体环境的规划系统中,从而对受众的心理、行为及社会产生深刻影响。
这些特点使得景观设计不仅仅是视觉上的美化,还涉及到功能、文化、心理等多个层面,为人们创造更加宜居、互动和富有活力的公共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