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管理权
小区物业管理权 属于全体业主,而不是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以下是具体的解释和关键点:
业主的所有权
业主对各自拥有的物业拥有所有权,包括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这是业主行使管理权的基础。
共有部分的管理权
对于小区的共有部分,如公共设施、绿地、道路等,业主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这些共有部分的管理权属于全体业主,而不是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
业主大会的决策权
业主通过业主大会行使决策权,决定小区的重大事务,如选、续聘物业管理公司、制定和修改小区管理规约等。这些决策权属于业主,与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无关。
业主委员会的监督权
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确保其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提供服务。这种监督权属于全体业主,被监督的是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
物业公司的权利
物业公司作为服务提供商,拥有收取管理费用、实施管理、制止违规行为等权利,但这些权利是基于与业主或业主大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