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房产测绘规则

国家房产测绘规则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进行,该规范规定了城镇房产测量的内容和基本要求,适用于城市、建制镇的建成区和建成区以外的工矿企业事业单位及毗邻居民点的房产测量。其他地区的房地产测量也可以参照执行。以下是一些关键点和具体规则:

误差评定标准

房产测绘标准中以误差作为评定精度的标准,以两倍中误差作为限差。

末级相邻基本控制点的相对点位中误差不得超过0.025米。

模拟方法测绘的房产分幅平面图上的地物点,相邻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超过图上的0.5毫米。

对全野外采集数据或者野外解析测量等方法所测的房地产要素点和地物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超过0.05米。

采用已有坐标或者已有图件,展绘成房产分幅图时,展绘中误差不超过图上0.1米。

房屋面积计算规则

房屋面积按照使用的功能来区分,一般分为直接使用和间接使用两种。

直接使用面积又分为内部的使用面积和公摊的使用面积,间接使用面积包括墙体的使用和物业使用的面积以及装饰的使用面积。

内部使用面积包括主卧室、次卧室、婴儿房、洗手间、杂物房、客厅、厨房、餐厅、健身室等。这部分面积的使用都是按照房屋内部的长与宽的长度相乘所得的面积结果相加。阳台面积是按照封闭与不封闭区分计算的,封闭的是全部面积计入使用面积,反之是一半的面积。

公摊使用面积包括楼体、电梯、配电间、垃圾室、公共区域等。按照同一块面积的使用用户数除以面积,就是每户使用的公摊面积。

房产测绘管理

房产测绘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房产测量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对其完成的房产测绘成果质量负责。

房产测绘单位应当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测绘技术水平,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技术指导和业务监督。

房产测绘从业人员应当保证测绘成果的完整、准确,不得违规测绘、弄虚作假,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房产测绘的委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权利申请人、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委托房产测绘单位进行房产测绘:

申请产权初始登记的房屋;

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的房屋;

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要求测绘的房屋。

测量范围和方法

房屋建筑物的测量包括外部尺寸测量和内部尺寸测量。

土地测量包括基础测量和界址测量。

测量方法和要求包括测量设备和仪器、测量基准、测量精度要求、测量记录和报告等。

测量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测量拆迁范围内土地或房屋业务,必须是拆迁公司或国土分局提出申请,用户单方提出申请,则不予受理。

在测量过程中,拆迁公司或国土分局经办人、用户及测量员三方必须在场指界才能测量。

测量成果必须提供给拆迁公司或国土分局的经办人,而不能单方面提供给用户。

这些规则旨在确保房产测绘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维护房地产交易的安全和公平,促进房产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