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发表案件判决

论文发表案件判决

关于论文发表案件的判决,以下是一些相关案例的简要概述:

张术丹与肖海林案

一审:张术丹被判向肖海林书面道歉并赔偿22万元。

二审:维持原判,认定论文为合作作品。

后续:张术丹已支付赔偿,但未书面道歉,肖海林准备申请再审。

刘某与李某案

一审:李某为第一作者无不当,驳回刘某全部诉讼请求。

二审:维持原判,认为刘某的贡献已通过署名体现。

秦某等人案

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至一年不等刑期,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

金某侵犯李某著作权案

判决:金某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积极损失3万元。

代写代发论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