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思贝尔斯教育目的

雅思贝尔斯的教育目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激发求知意识

雅思贝尔斯认为教学的主要目的是激发学生对真理的强烈求知意识。

哲学思考与研究性学习

他主张教育不仅要传授知识,还要教会学生进行哲学思考和研究性学习。

自我负责

雅斯贝尔斯强调自我教育的重要性,要求学生不仅要对自我负责,更要培养自我负责的精神。

唤醒人的灵魂

作为存在主义教育哲学家,雅斯贝尔斯认为教育的宗旨在于唤醒人的灵魂,使人获得安身立命之本。

全人教育

他提出“全人”的教育目的,鼓励个体“自我实现”和“自我超越”,并指出教育的关键在于选择完善的教育内容,使学生之“思”导向事物的本源。

培养整体素质

雅斯贝尔斯认为教育应涵盖人的所有方面,包括知识、情感、道德、审美等,旨在培养具有批判性思维和独立思考能力的全面发展的人。

社会作用

他认为教育不仅是为了学生的个人发展,更是为了培养有才华、有责任心的公民,对社会做出贡献。

教师的角色

雅斯贝尔斯强调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应全身心地投入,引导学生进行自由交往,实现自我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