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户口

关于长春户口,以下是主要的办理条件和手续:

长春户口办理条件

购房入户

2010年7月以后在长春市购房,无论面积和总价,均可落户。

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契税发票等相关证明。

夫妻投靠落户

不受年龄和婚龄限制,凭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办理。

老人投靠子女落户

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可投靠子女。

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出生婴儿及未婚未就业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的子女可投靠父母。

招工落户

特定行业或企业招聘的员工可办理落户。

办理手续

提供材料

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契税发票或购房发票、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材料。

办理地点

到长春各区公安分局户政大厅或派出所办理。

注意事项

对于购房落户,如果是贷款购房,需提供银行贷款证明。

对于投靠落户,需提供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

其他信息

职工医保参保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

如有其他医保问题,可拨打“0431+12393”进行咨询。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政策更新整理而来,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