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规上企业标准
深圳市规上企业的标准主要依据中国统计局制订的标准,并结合深圳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下是深圳市规上企业的具体标准:
规模以上工业生产企业
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
多种类型规上企业
规模以上服务项目企业: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上。
规模以上工程建筑企业:具有相关资质档次的建筑行业企业,其认定不依赖销售额,而是基于企业的企业资质等级来决定。
规模以上商业服务企业:
年商品销售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企业。
年商品销售额在5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企业。
其他特定类型企业
有资质的建筑业: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单位。
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规模以上服务业:
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
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
其他有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未纳入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且在报告期内有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投资项目的法人单位。
建议
企业在申请成为规上企业时,应仔细对照上述标准,确保企业规模、营业收入、资质等级等各项指标均达到要求。同时,企业还应关注深圳市针对规上企业的其他相关政策和支持措施,以便更好地享受政策优惠和发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