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对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公开有何规定?

我国《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对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公开的规定如下:

一、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

  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

  2. 依法、依规原则。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公开应当依法依规进行,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 及时、准确原则。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公开应当及时、准确地发布,方便投标人获取相关信息。

二、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公开的范围

  1. 招标公告。招标人应当及时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包括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时间等。

  2. 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将招标文件公开,包括招标项目的具体要求、评标标准、投标资格条件等。

  3. 开标记录。招标人应当将开标过程和结果公开,包括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等。

  4. 中标结果。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公开,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金额、中标工期等。

  5.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审意见。招标人应当公开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审意见,包括评委的姓名、专业、评审结果等。

  6. 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信息。如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处理结果等。

三、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公开的方式

  1.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人应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投标活动信息,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

  2. 新闻媒体。招标人可以借助新闻媒体发布招标投标活动信息,扩大信息传播范围。

  3. 互联网。招标人可以利用互联网发布招标投标活动信息,方便投标人获取。

  4. 公告栏。招标人可以在公共场所设置公告栏,公布招标投标活动信息。

四、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公开的责任

  1. 招标人责任。招标人应当依法依规公开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对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 招标代理机构责任。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协助招标人公开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对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 评标委员会责任。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法依规进行评标工作,对评标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4. 监督部门责任。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公开的监督,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五、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公开的保障措施

  1.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招标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责任等。

  2. 加强信息公开培训。招标人应当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能力。

  3. 加强信息公开监督。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公开的监督,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4. 强化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对违反信息公开规定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等,应当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总之,《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对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公开的规定,旨在提高招标投标活动的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保障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等相关主体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公开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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