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监狱减刑标准

杭州监狱的减刑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减刑的基本条件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减刑的幅度

一般情况: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9个月有期徒刑。

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一次减刑不超过1年有期徒刑。

重大立功表现:一次减刑不超过1年6个月有期徒刑。

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一次减刑不超过2年有期徒刑。

减刑的间隔时间

被判处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六个月。

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情形

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

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