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资质管理的意见

关于测绘资质管理的意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总体改革方向

精简资质类别和等级

维持现行政策10个专业类别不变,取消下设的55个子项,整合至对应专业类别中。

将测绘资质划分为甲、乙两个等级,不再设置丙、丁级,新乙级标准基本维持在现行政策各专类别最低等级。

优化审批服务

减少测绘资质申请条件,降低对申请单位的非测绘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取消无法定依据的前置考核条件,允许申请单位通过租赁等方式解决非常用贵重装备。

不再以“学历+工作年限”认定专业技术人员,而是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政策为准。

审批权限下放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将多数专业类别的甲级测绘资质由自然资源部审批下放至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

取消甲级测绘资质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初审环节。

审批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