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内办餐饮许可证
在景区内办理餐饮许可证,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提交相应的材料:
申报材料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布局、操作流程文件。
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应提交设备出厂合格性的相关证明和根据食品自动售货的特殊性制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者应提交食品贮存场所平面布局图。食品销售者租赁食品贮存场所的提交用房租赁合同(协议),自有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
受理条件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向办证窗口提交办理餐饮的申请资料,工作人员进行初步的审核,确定符合规定,才给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