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毕业论文说法
下列关于毕业论文说法
关于毕业论文的正确说法如下:
修满本专业规定应修习的所有课程学分后,方可申请写作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的正文部分可以采用不同的结构方式。
毕业论文的结论部分是对前面各部分的小结的集合。
毕业论文最终必须导出应有的结论,不能做没有结论的讨论。
毕业论文不能重修。
被评定为抄袭的,成绩按不合格记录。
凡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论文稿件者,则由学院直接取消本次写作资格。
毕业论文写作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可在学制期限内申请重新学习毕业论文课程。
毕业论文写作成绩达到良好及良好以上可以有资格申请学士学位,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如毕业论文总评成绩不及格或成绩及格但未达到良好,有且仅有一次毕业论文重新写作的机会。
未选够教学计划中的相应学分,也可进行毕业论文写作。
请注意,这些信息是基于提供的参考信息整理的,具体的规定可能会因学校或专业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您的学校或指导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