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长沙市竣工验收备案流程如下:
工程竣工验收前检查申报
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申请报告(监200110表)及附表。
监理单位向工程竣工验收组(委员会)提交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20018表)及附表。
工程竣工验收前检查
质监站派出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竣工前检查,提出工程资料审查结果通知书和工程预验收检查结果通知书。
如工程具备验收条件,通知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申报
建设单位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向质监站报送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监200111表)。
建设单位组织实施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内容要求组织验收。
质监站对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监督。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应携备案表(见备20011)和验收报告(见备20012)(包括附表)等应提交的文件到长沙市市政基础设施竣工备案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