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归档的规定
测绘归档规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归档范围及保管限期
根据国家要求制定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归档范围及保管限期表。
编号原则
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必须按照一定的编号原则进行编号归档。
资料完整性
归档的资料应当齐全、完整,分类整理立卷,案卷首页为案卷文件目录并编制档案著录卡,案卷标题简明确切,案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
档案登记与录入
对归档的成果资料应做好完整的登记表登记,并录入计算机中以便查阅,同时对登记表进行统一管理保存。
书写与材料
长期保存的资料档案禁止使用红墨水、纯兰墨水、圆珠笔、复写纸书写,只能用兰黑墨水、碳素墨水书写,以利长期保存。
移交与接收
成果及资料档案的接收、移交,必须附有清单,严格清点和履行签字手续并填写移交(接收)登记簿。
档案检查与保管
数据载体每年轮流抽取不少于5%读取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载体或恢复抢救。所有档案必须登记详细到文件级,尽量用数据库或电子表格进行登记。保密、防虫、防霉、防盗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变质档案资料及时上报领导并提出处理意见。
档案室管理
各部门必须设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测绘资料,做到职责分明,并应设置资料室和铁柜,存放测绘资料。档案室属保密要害部位,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更不得开启卷柜,翻阅档案。
归档时间与份数
接收的档案必须及时整理、组卷、归档、入库。当年接收的档案必须当年完成归档工作。归档份数,一般归档一份,主要的或频繁的文件材料归档两份。
归档流程与责任
档案材料的归档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归档时应遵循项目编号、时间、类型等分类,方便查阅。归档材料需逐一编号,并填写归档清单。所有归档材料应在项目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
这些规程旨在确保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安全性,便于管理和利用,同时符合相关的国家规范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