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集体户口迁移
广州集体户口迁移的条件和流程如下:
学生集体户口迁移条件
必须是被广州市内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或技工院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非广州籍学生。
学生的录取需纳入广东省或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招生计划之内。
必须通过广东省或广州市招生部门的正规录取流程,获得正式录取资格。
所需资料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
居民身份证。
若原籍为省外且非一站式迁移,需提供《户口迁移证》;若已实施一站式迁移,则直接提供居民户口簿。
对于原籍为省内的申请人,原则上只需提供居民户口簿;但若已持有《户口迁移证》,则需一并提交以便核查。
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在学校的统一组织下,通过指定的网上预约系统进行预约。
预约成功后,按预约时间前往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学生应在入学后的第二个学期开学首月的月底前,由学校统一向公安机关提交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