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研究生教师考试科目有哪些?

在职研究生教师考试科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教育学原理

教育学原理是教师考试中的基础科目,主要考察考生对教育学的认识、理解以及运用能力。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教育的本质与功能:包括教育的定义、教育的社会属性、教育的功能等。

  2. 教育目的与教育制度:包括教育目的的概念、教育目的的分类、教育制度的发展与演变等。

  3. 教育方法与教学原则:包括教育方法的基本类型、教学原则的基本内容等。

  4. 教师与学生:包括教师职业的特点、教师与学生关系的发展、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等。

  5. 课程与教学:包括课程理论、教学设计、教学方法等。

二、心理学原理

心理学原理主要考察考生对心理学基础知识的掌握,以及心理学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心理学概述:包括心理学的定义、心理学的研究方法等。

  2. 个体心理:包括认知、情绪、动机、人格等。

  3. 社会心理:包括群体心理、人际关系、社会影响等。

  4. 发展心理学:包括儿童心理发展、青少年心理发展、成人心理发展等。

  5. 教育心理学:包括学习理论、教学心理、学生心理等。

三、教育政策法规

教育政策法规是考察考生对我国教育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法律法规解决教育教学问题的能力。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教育法律法规概述:包括教育法的概念、教育法的特征等。

  2. 教育基本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

  3. 教师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

  4. 教育政策法规案例分析:通过案例,考察考生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教育研究方法

教育研究方法是考察考生对教育研究方法的了解和掌握程度,以及运用教育研究方法进行教育教学实践的能力。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教育研究概述:包括教育研究的定义、教育研究的目的、教育研究的方法等。

  2. 定性研究方法:包括观察法、访谈法、个案研究法等。

  3. 定量研究方法:包括实验法、调查法、统计法等。

  4. 教育研究设计:包括研究设计的基本原则、研究设计的步骤等。

五、教育写作

教育写作是考察考生对教育教学问题的分析和表达能力,以及撰写教育教学论文的能力。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教育写作概述:包括教育写作的定义、教育写作的目的、教育写作的种类等。

  2. 教育论文写作:包括论文选题、论文结构、论文写作技巧等。

  3. 教育案例分析:通过案例,考察考生运用教育理论分析教育教学问题的能力。

  4. 教育写作实践:要求考生根据给定的话题,撰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

通过以上五个科目的考试,在职研究生教师可以全面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素养,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在备考过程中,考生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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