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山东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实行阶梯电价制度,具体标准如下:
第一档电价
电量每户每月210度及以下,电价为0.5469元/度。
第二档电价
电量每户每月210-400度之间,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即0.5969元/度。
第三档电价
电量每户每月400度以上,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即0.8469元/度。
此外,对于“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按电力公司抄表周期正常交纳电费,年用电量2520度及以下执行第一档电价;2520-4800度部分执行第二档电量加价标准;超过4800度部分执行第三档电量加价标准。
建议:
居民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用电量合理规划,以节省电费。
对于用电量较大的用户,可以考虑使用峰谷分时电价制度,即在高峰时段用电价格较高,低谷时段用电价格较低,从而进一步降低电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