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服务不好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不可以不交物业费。物业服务不到位时,业主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但可以选择合法途径维权,如向业主委员会反映、协商沟通等。以下是具体的法律依据和解释: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有义务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缴纳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综上所述,除非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存在其他法定免交物业费的情况,否则业主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物业费。对于物业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业主应首先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而不能直接拒绝支付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