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语文语言表达得体

高中语文语言表达得体

高中语文语言表达得体是高考语文《考试大纲》中的一项重要能力要求,它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适应语境:

根据不同的场合、时间、目的和对象,选用恰当的语言。

对象意识:

注意说话人和听话人的身份、职业、年龄等差异,使用适当的敬语或谦辞。

语体区分:

明确区分口语和书面语,确保语言风格与交际目的相符。

情感表达:

注意语言的情感色彩,避免使用带有贬义或过于强烈的词汇。

转述清晰:

在转述信息时,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得体性,避免误解。

用词准确:

选择合适的词语,避免使用不恰当或含义模糊的表达。

礼貌要求:

使用礼貌用语,体现对他人的尊重。

高考中语言表达得体的考查形式可能包括:

依据语境进行转述说明

造词填空

指出并修改不得体的材料(如广播稿、留言条、启事、通知等)

掌握语言表达得体,不仅能够提升学生的语文成绩,也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方面。在学习和生活中,学生应当多练习,注意语言的选择和使用,以适应不同的交际情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