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博士生招生有哪些培养计划?
在职博士生招生培养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招生对象与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事业单位。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潜力,具备一定的学术成果。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道德,遵纪守法。
能够保证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习时间和科研工作。
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人才。
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科研人才。
培养具有良好学术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的学者。
培养能够在国内外学术界发挥重要作用的高级人才。
三、培养方式
在职学习:在职博士生在完成学位论文期间,需在原工作单位保持正常工作,同时参加学校组织的课程学习和学术活动。
集中学习:部分课程学习可以在学校集中进行,以方便学生交流和学习。
指导教师:每位在职博士生需确定一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导师,负责学生的学术指导、论文撰写等工作。
学术交流:鼓励在职博士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研讨会等活动,拓宽学术视野。
四、课程设置
公共课程: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外语、计算机应用等课程,旨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专业课程:根据学生所学专业,设置相关课程,如专业基础课程、专业前沿课程等。
研究方法课程:包括统计学、实验技术、论文写作等课程,旨在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
选修课程:根据学生的兴趣和需求,选择相关课程进行学习。
五、学位论文
选题:在职博士生需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自身研究方向和实际工作,确定学位论文选题。
论文撰写: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论文撰写工作。
论文答辩:完成论文撰写后,进行论文答辩,答辩通过后,方可获得博士学位。
六、考核与评价
在职博士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课程考核,考核合格方可取得学分。
定期进行学术成果考核,包括发表论文、参加学术会议等。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方可获得博士学位。
毕业论文质量评价: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毕业论文进行质量评价。
七、学位授予
学位授予条件:在职博士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养计划,通过考核,达到学位授予要求。
学位授予程序: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节点,提交学位申请,经审核通过后,颁发博士学位证书。
总之,在职博士生招生培养计划旨在为在职人员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培养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在职博士生应充分利用学校提供的培养计划,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为我国科技创新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猜你喜欢:社科院经济学在职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