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环保审批
餐饮业环保审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项目选址要求
不得在集中住宅区内、教学区内以及城市规划规定不得兴办饮食服务业的其他区域建设饮食服务业项目。
在新建商住区开办饮食服务经营场需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功能要求,建筑物应具备专用烟道等污染防治条件,油烟排放口不得低于所在建筑物最高位置,且距离居民住宅、医院或学校10米以上。
若距离不足10米,则不得小于5米,并需征得相关住户及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的书面同意。
提交审批材料
申请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业务及联系电话、经营地点、经营内容、营业面积、主要营业设施、使用燃料、油烟、污水、垃圾处理情况、排放去向等。
合法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材料,如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协议或开发建设单位功能区划性质图纸复印件等。
征求意见材料,包括厨房楼上住户和排油烟管出口周围十米范围建筑物业主及所在居委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的书面同意材料。
环评报告与审批
餐饮业环评报告由环境保护部门出具,是对项目建设或运营对环境产生的潜在影响进行评估和规划的重要文件。
环评报告一般在发改委、环保局、工商部门审批。具体流程为:先去发改委备案,然后找有资质的环评单位做环评,再将环评报告提交给环保局审批,环保局在7个工作日内出审批意见,拿到审批意见后可以去工商部门办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