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限购政策什么时候出台的

青岛的限购政策最早可以追溯到 2011年1月31日。这一天,原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落实住房限购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标志着青岛购房限购政策的正式实施。该政策对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售房。

随后,青岛市在2017年3月15日再次发布楼市限购政策,此次政策调整扩大了限购范围,包括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包括高新区,并且明确了“认房又认贷”的贷款政策和满两年后才可上市交易的限售政策。

到了2018年4月18日,青岛市进一步调整了限购政策,将限购范围扩大至青岛户籍居民家庭,并将限售期限从2年提高至5年。

这些政策旨在保持和促进青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运行,防止投机性购房行为,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