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门诊医保怎么报销
武汉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流程如下:
准备报销材料
身份证和社保卡的原件;
定点医疗机构三级或二级医院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门诊、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如代办则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社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在准备好上述材料之后,可以前往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
报销比例及限额
普通门诊: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医疗等级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就诊不设起付标准,其他医疗机构的门诊起付标准年度累计200元。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50%,年度支付限额为400元。
门诊慢特病:普通居民报销比例为70%,大学生报销比例为90%。年度支付限额根据不同病种,支付限额为4000元至20000元不等。同时办理两种及以上门诊慢病病种的,在待遇水平最高的慢性病限额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病种,慢性病累计支付限额增加该病种限额标准的50%,且单个病种报销额度不超过该病种的年度支付限额,但累计不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在门诊统筹定点单位就诊时,医疗费用实行直接结算,应由参保人员负担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使用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或现金等方式支付,应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单位直接结算。
建议:
参保人员在就诊时,务必保留好所有相关的就医资料,以便在办理报销手续时能够快速、准确地提供所需材料。
对于门诊慢特病患者,建议及时办理相应的资格认证,以便能够享受到更高的报销比例和更广泛的报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