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产假工资多少钱
在青岛,产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如下:
保胎假:
工资按照病假待遇发放。
产前假:
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80%发放,适用于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且可请假两个半月。
产假:
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以及山东省增加的60天产假,总计158天。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为女职工休产假前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劳动所得实际工资扣除加班工资后的数额,或者如果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则按照向前顺推至提供正常劳动月份所得实际工资扣除加班后的数额确定。
另外,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综上所述,青岛的产假工资至少不低于正常出勤工资的80%,具体数额取决于个人工资水平、是否缴纳社保以及生育津贴的申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