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幼儿园招生规定
北京幼儿园招生规定
北京幼儿园招生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入园年龄 :入园幼儿应为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以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年满3周岁儿童。入园顺序
本区户籍有房产的京籍适龄幼儿;
实际居住之地在本区户籍有房产的非京籍适龄幼儿;
实际居住之地在本区租房的京籍、非京籍适龄幼儿。
入园材料
京籍:幼儿户口页、首页户主页、监护人父母页(原件+复印件)、幼儿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法定监护人产权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幼儿接种绿本原件。
非京籍:父母在京务工就业证明、父母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卡)、儿童免疫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材料。
特殊人群
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
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教育证明信》等证明且家庭实际居住地址在朝阳区的适龄幼儿按本市户籍对待。
招生规模:
幼儿园根据招生计划招收小班、中班和大班,具体名额和条件可能因幼儿园而异。